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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制约法院工作瓶颈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余清华  发布时间:2009-05-18 11:21:2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湘乡市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工业强市、打造魅力龙城、共建和谐湘乡”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队伍建设,推理司法改革,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构建我市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当前我院工作有序运行,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时局的变化,我们的工作与党对政法工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值还有很大有差距,虽然我们在努力,但是,多种因素,多种困惑制约人民法院的发展,有必要在实践中加以调研,加以解决。

 一、当前基层法院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

 (一) 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困惑

  1 、当前,国际局势深刻变化,使我们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思想政治领导面临挑战,随着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必然对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直不遗余力地对社会主义国家发动各种攻势,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不断地持续着。而在世贸组织中,我国是唯一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国家,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除经济风险之外,还面临着严峻的政治风险。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司法体制,也无不受到这种威胁。“中国最大的腐败是司法体制的腐败”这种观念盛行,也严重地挫伤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司法的公信力。

  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经济领域里,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在社会领域,社会利益群体多样化、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呈现多层次、多样性的特点,新出现了一些阶层,他们成为我国社会中不可忽视的力量,以物质利益为核心的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尖锐;在思想领域,由于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乃至人们日常生活的多样化,必然引起人们思想观念和政治态度的多样化。在这种多样化的意识形态和趋利性原则的制约下,社会矛盾尖锐,利益纷争突出,刑事犯罪高发,民事纠纷日益繁多,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感日益丧失,因而不可避免地将怨恨,将矛头直指政法机关,直指打击不力,审判不公,执行不力。另一方面,人们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水平参差不齐。在我院近期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过程中,便有群众认为送法还不如送点物资实在。在电话调查和走访调查中,很多老百姓对法院的工作不了解,不知道法律是一个什么样的职能机构。几千年来人们的观念是行政至上,司法至上的理念尚未完全形成。这些意识形态里的落后状况,给人民法院的执法带来很大的困难。

  3 、从法院自身的状况来看,现实的情况是,基层法院已成为压力密集型的职业,开庭审理、调解民事纠纷或者执行已生效的裁判,他们所面对的经常是当事人的喋喋不休,哭喊吵闹甚至是暴力事件,常使他们处于压力与焦虑中;目前是社会转型时期,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爆发时期。目前推行的司法绩效考核,要求较高的调解率,实行“诉调对接”,要求“案结事了”,湘潭中院今天年提出“构建三大格局,实行双零目标”的任务,对法官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任务重、责任大。在办案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法官只得放弃休息,以加班加点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生活无序、身不由己,时常使他们感到身心疲惫。每一位基层法官所承受的压力要远远高于其他职业,其心理压力超负荷早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同时,法官也是人,也食人间烟火,同其他人一样,也盼望收入增加,生活质量提升,精神生活丰富。但是,在当前的体制下,法官的待遇却难尽人意。因为工作环境差,工作压力大,从 2005年至 2008年,调出我院或者干脆辞职的干警达到 12人。

  (二)法院办案经费保障体制上的困难

  1 、办案经费难以保障。一是财政预算未增加。 2008年, 2009年,法院列入财政预算为 370万元,在湘潭市五个基层法院中是人均最少的(湘潭县法院 121人,财政预算为 770万元)。二是诉讼费收入锐减。 2007年,我院诉讼费收入 550万, 2008年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实施以来,我院诉讼费收入 350万元,锐减 200万。另外,我院每年都要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 2007年 50万元, 2008年 15万元,这一大笔的费用究竟由谁来承担没有明文规定。三是法院支出增加。公务员津补贴实施以后,我院每年净增费用 90万元。另一方面,诉讼成本大大增加。随着物价上涨,法院办案成本大大提高了。办一个常规案,计算诉讼成本,都要亏损。例如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为每宗 10元。可是,从送达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文本等费用一般要达到 150元左右。因为此,法官都不愿意承办常规案件,办一个亏一个,还不如不办。今年,我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就执行支出,将净增 100万。办案经费无法保障,造成法院运转困难,力求发展进步更难。

  2 、“两庭”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000年,我院争取国债资金用于建设审判综合大楼,于 2004年 6月交付使用,虽然每年都从办案经费挤出部分资金偿还欠款,但至今尚欠银信部门和建设单位 580万。巨大的基建欠款,制约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精神,我院从 2007年开始,用五年的时间完成对九个法庭的改扩建工作。 2007年已建成月山、潭市两法庭, 2008年建设了白田法庭,原预算建设资金 30.3万,但实际支出到 60万,资金缺口过大。 2008年,我院利用中央政法直补专项资金加快“两庭”建设步伐,总投资在 50万元左右。但是,今年列入改扩建的虞唐、棋梓法庭建设资金缺陷口仍然很大,但改造又势在必行,制约着法院的发展。

  (三)司法体制上制约法院工作的困惑

  1 、内设机构不合理。现行的内设机构的设置,是由历史、政治和观念文化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在审判制度上形成了由低到高的行政色彩相当浓厚的权力等级。独任庭和合议庭处于权力的底层,上有副庭长,庭长、分管院长、院长,虽然院长、庭长不是一级审判组织,但他们可以凭借其地位,通过提交审委会讨论,改变合议庭的判决,这样,院长、庭长可以实现政党及领导对于审判工作的直接控制。二是司法资源浪费。我院现有审判员 77人,助理审判员 5人。设有 24个庭室局队办,其中立案庭 1个,审判业务庭 5个,派出法庭 9个,办公室、政工室、行政办等。在基层法院,在一线有审判员资质的办案人员,只占基层法院的 1/3左右,由于非审判业务庭的负责人一般都是审判人员,他们却从事一些辅助、监督工作,近年来,通过全国司法统考入法院的干警不是很多,还有些军转干部、聘用制干警,他们根本不能参加司法考试,所以审判力量不足。同时,内部分工细,每个庭室局队办又得了有主管领导。这样,班子成员职数增加,他们没有办案任务,只负责处理各种关系。内设机构不合理,削弱了审判和执行力量。

  2 、执法环境差。这不是一个新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 ,是一个大环境问题。一是表现在公民的素质不高,法治意识差。比如我院受理的诉行政机关的借款合同纠纷,当承办人员去送达诉讼文书的时候,该机关负责人以与他无关为由,拒不签收,对法院工作人员恶语相向。二是对审判工作的非正常干扰。思想观念和认识上的局限,对审判工作的干扰是法院整个工作难以逾越的障碍。恶意上访、告状对法官执法的制肘很大。一个案件诉至法院,法院还在审理阶段,承担诉讼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就通过各种途径向有关部门告状,特别是向人大、政法委告状,审判人员不得不应付各种调查、答复。而当事人,总是想通过这些途径,让职能部门对办案人员施加影响。三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公信力的质疑。近年来,法院系统出现的司法腐败现象,让人民群众对于法院的公权力产生怀疑,即使自以为案件能够胜诉,但还不放心,总是要想方设法与法官拉关系,套近乎,甚至给法官行贿。四是社会监督的介入有时也给法院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有些案件尚在审理中,一些新闻媒体可能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导的可能不公正的舆论导向,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社会公众对弱势的同情,产生一边倒的现象,对涉及企业、学校、行政机关和老、弱、病、残等的执行案件,因稳定压力大,有时进退两难。

  3 、执法能力上的问题。我院现在职在岗干警 127人,聘用制法警 6人。审判员 77人,其中 45岁以上的审判员有 20人,部分是七十年代末期和八十年代的军转干部, 35— 45岁的 38人,法律专业出身的并不是在多数,虽然大都通过第二学历取得了法律文凭,但对于法律的理解并不透,对于法律的精神把握不准,特别是一些新的法律出台后,在如何理解和把握上有比较大的困难。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破制约法院工作瓶颈,全面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作为人民法院发展不仅指自身的科学发展,更主要的是服务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发展应当是科学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根本的出发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作为法院工作,应当多法院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司法发展的客观规律,突破制约法院工作的瓶颈,在困难中寻生存,求发展。具体说,要做好如何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快速深入。 作为人民法院,应当不断深化改革,改革一些妨碍和影响审判工作发展进步的陈旧模式,推动审判工作科学、高效运转。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我院正在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从法院推进审判改革的实际出发,不断总结、深化、完善和创造经验。第一,深化认识,进一步端正法院改革指导思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对法院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循序渐进,严格依法进行,确保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要把推进法院改革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增强全院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第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法院改革推进力度。当前我院正在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及时分析研究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和完善改革举措,对于法院内设机构进行改革,设立中心法庭,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第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推动法院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改革:一是抓住民诉法对审判监督程序做出改革的契机,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定,努力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信访难;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程序,做好行政和解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和执行机制改革,努力缓解“执行难”问题。第四,加强协调,进一步形成法院改革合力。要密切关注与人民法院有关的改革事项,加强与市委政府的沟通,及时向市委汇报法院改革的进程,争取支持,特别是经费保障体制上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将厉行节约,把钱用到刀刃上,确保改革高效。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审判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权威凝聚民心,提高法院公信力,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人民法院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就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一是要围绕发展抓审判。人民法院必须紧紧围绕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服务的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和调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纷争,保护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围绕稳定抓审判。社会稳定不仅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将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狠抓刑事审判工作,要结合辖区案发特点,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涉黑涉恶等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侵财型犯罪,适时组织集中公开宣判活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缓刑,建立缓刑人员帮教档案及回访制度。加强对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及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一般刑事案件的调解,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司法便民,强服务,保增长。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一个根本的标准。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要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基金体系,对经济困难又因故得不到赔偿的当事人进行救助;对于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开庭审理时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制定辩护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便民措施,不断完善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办案等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抬起衙门就群众,加快电子远程签章进程,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三、构建大调解网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以调解作为司法审判的活的灵魂,不拘时间地点,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力争使调解成为案件处理的必经程序,尽可能地多适用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替代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和关键,队伍建设的根本是人,人是先进生产力、先进思想、先进文化的载体。学习科学实践观,一定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法官队伍。

  1 、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进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干警的政治敏锐力和司法能力。以文化建院,提倡高尚、健康的精神生活。树立争的意识,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保持一种昂扬向是的发展欲望,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论在哪个岗位,都要有窗口意识,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有效预防腐败现象。一是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对照检查,深刻反思;二是将“五个严禁”规定、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绘制张贴,在电视台滚动播报,在中国湘乡网公布,开通 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有一件查一件,件件有回音。三是把“五个严禁”规定制成卡片,随身携带,时刻警示干警,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监督。四是将“五个严禁”规定和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印制成宣传资料,随同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一并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送,鼓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并通过法官送法官进村入社区的活动将五个严禁送到老百姓手中。五是与中院开展的“构建三大格局、实现双零目标”结合起来,将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同法院日常工作特别是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工作结合起来,落到实处。此外,我院还建立了请客说情黑名单制度,对于给案件说情的法官,其他党政部门责任人予以登记。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法官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法官的公信力,自觉抵制说情风和非正常干扰。

  3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针对法院工作的现况和薄弱环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的体系,更注重科学性、合理性,把制度的规范、约束功能和人文关怀紧密结合起来,让制度成为信念头,让管理成为另一种“呵护”,留住人才。坚持从优待警,提高干警待遇。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相结合,实行人性管理。对于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政治上培养、业务上锻炼,生活上关心爱护干警;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尽力解决其实际困难,尤其是政工部门对全院干警在成长和工作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心态,不同的要求充分予以理解,并积极争取院党组研究解决或者向组织、人事部门争取落实,使我院这样条件比较艰苦,待遇不高的基层法院,能够让干警安心工作,能够留住人才。

  (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宣传方式,大力提高司法形象。 要坚持 “ 苦干加巧干、能干加会说 ” ,占领宣传主阵地,弘扬时代主旋律。倡导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平正义基本价值理念,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独特的法院文化,增强司法公信力。通过送法下乡,在案说法,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认真做好舆论的引导工作,通过宣传解惑释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分清是非、辨别真假、消除误解,架起法院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在继续发挥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要更加重视网络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院的好经验、优秀法官的好事迹,改革创新的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执法大环境。

                  二 OO九年四月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易军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