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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韶山两院联手探讨“出嫁女”案件处理
作者:潘莉  发布时间:2010-07-21 16:29:00 打印 字号: | |
  7月20日上午,韶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文利,副院长刘丽一行来我院交流“出嫁女”系列案件的受理、处理情况。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飞仲,民一庭庭长谢兵辉及工作人员接待了毛院长一行。

  自2009年10月以来我院共受理40件出嫁女案件,其中尚未审理完结的11件,审理终结的29件, 2件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9件经法院做工作以后撤诉,其余的18件均调解结案。我院在处理“出嫁女”案件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方法:1、案件受理前就“出嫁女”问题组成工作组进驻东山办事处与“出嫁女”及村、组进行诉前调解;2、案件受理后由专人专案审理;3、受理后迅速果断的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案结无法执行。4、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与东山办事处党委政府的紧密联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成案结事了,最大限度维护“出嫁女”的利益。此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恶意诉讼,采用威胁、辱骂等方法妨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当事人依法罚款、拘留,加强对妨碍诉讼的打击处理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毛院长一行对我院在处理“出嫁女”案件的工作方法给予了高度的赞赏,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借鉴和发扬。同时,希望就“出嫁女”案件及由此带来的信访案件在处理中多加强沟通和学习,共同探索处理“出嫁女”案件处理的经验,促进社会团结稳定、和谐发展。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易军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