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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效果好,案结事了又普法
作者:陈军  发布时间:2010-08-03 21:33:48 打印 字号: | |
  7月下旬,烈日炎炎,大地如焚,最高气温高达40摄氏度。虞唐法庭庭长龙元国带领全庭的其他三位干警连双休日都顾不上休息,顶着酷暑,将巡回法庭开到了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沙分社,集中审理了一批以该社为原告的涉农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为湘乡市集中整顿金融秩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湘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沙分社的贷款对象绝大部分为农民,有些农户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还贷能力差等原因,在贷款到期后迟迟不肯还钱,该社遂将十二名逾期不还贷的农户告上了法庭。受理了案件后,龙元国庭长根据原、被告都处在中沙镇、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了的特点,为方便群众,决定在中沙信用社设立巡回法庭,同时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在7月27日、29日两天进行审理,快审快结。为了妥善解决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宣传法制,虞唐法庭还邀请了中沙镇综治办主任洪志智,司法所所长朱杰,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熊满清,部分村支书记、主任以及部分群众旁听庭审,并组织他们一起在庭审前后做原、告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湘乡市农村信用社与其中十一户农民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中有相当部分当场还清了欠款本息;针对有些被告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原告也主动减免了利息达3万元;实在没有偿还能力的,也通过转立据的方式重新确立借贷关系;只一件因被告下落不明尚未结案。这次巡回办案,为信用社追回借款本息近二十万元。

  在处理该批案件过程中,龙元国庭长发现一些农民风险意识极差,随意为他人代借和提供担保现象严重,于是在庭审结束后又主动在中沙信用社会议室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场法制课,结合结案的几个案件,重点讲解了合同法和担保法,并回答了一些群众的疑问,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
来源:虞唐法庭
责任编辑:易军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