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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法庭通过案件分流、联席调解提高审结率和调解率
作者:周建明 周艳  发布时间:2010-08-11 16:48:46 打印 字号: | |
  今年,院党组对东山法庭辖区进行调整,将东郊乡、龙洞镇辖区案件归属东山法庭受理。案件增加了,但办案人员并未增加,且在年初,人员异动较大,加之旧存案件较多,导致该庭一度审结率、调解率均不高。针对这种情况,东山法庭积极探索应对措施,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采取案件分流和联席调解的方式,迅速扭转审结率、调解率不高的状况。1至7月,该庭审结率达到92%,调解率达到50%,在法庭综合评比中暂时靠前,改变了过去虽然工作辛苦,但排名仍靠后的窘境。

  具体的做法是:一是分工负责。庭长周建明负责所有日常到庭诉求当事人的接待、解说工作,提起诉讼应备材料的指导工作,审查立案,其他法官负责承办案件的接待、调解、送达、审理、制作法律文书。二是案件分流。对立案的案件实行简繁分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庭长承办,矛盾不尖锐,案件不复杂,相对简易的案件由其他法官办理或把关。三是跨区调剂。为充分利用审判资源,报请院党组同意,将七月份东山法庭的立案的案件调剂至案源相对较少的白田法庭审理,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困境,便于该庭腾出时间审理积压时间较长的案件,取得“双赢”效果。共调剂20件案件到白田法庭。四是联席调解。东山法庭为提高调解率,一改过去一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人独自办到底的做法,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让其他干警均参与到调解当中来,采取多干警共同或者轮流做当事人工作的方式,力争调解结案。庭长几乎参与每一个案件的调解,并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适时邀请主管院长、人民陪审员、司法所所长、当地基层组织以及当事人亲属和邻居一起参与调解。
来源:东山法庭
责任编辑:易军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