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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兴院”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作者:曾仁平 陆义  发布时间:2011-06-30 15:59:31 打印 字号: | |
  湘乡市,湘军故里,楚南重镇,古称龙城。位于湖南省中部,北邻韶山22公里,东距长沙80公里,为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重要工业基地和休闲旅游城市。总面积2011平方公里,人口90万,下辖3乡15镇4个街道办事处。湘乡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位于湘乡市桑梅西路,全院编制117个,有25个内设机构,9个基层法庭。全院有法学、法律硕士9名,90%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至上”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握法院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提出了“政治建院、和谐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以建设法院先进文化,推进全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使内外司法环境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先后荣获省市级各项荣誉30多项,300多人次受到表彰奖励。2010年审、执各类案件3221件,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净执结率、服判息诉率、被发回重审、改判率等主要指标继续保持湘潭市法院系统先进行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民调比上一年前移46位,法院队伍继续保持了零违纪的良好势头。法院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法庭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准确定位,科学把握法院文化功能

  一直以来,湘乡法院历届班子都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文化,但囿于条件的限制,湘乡法院文化没有形成具有自己独特的品牌。2007年,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充分认识到法院文化是凝聚干警思想、提高干警素质、展现干警形象、扩大法院影响的有效途径和根本保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促进法院全面、持续、协调发展和建设现代文明法院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对法院各项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该院组成了专门的课题组,就法院文化建设的作用、意义、目的,以及如何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进行调研,制定出该院文化建设近、远期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和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构,把法院文化建设纳入了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了湘乡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和推进途径,着重以加快“两庭建设”步伐,推进物质文化建设;以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廉政建设,规范干警司法行为;以彰扬法院先进典型,树立干警正确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促进精神文化建设。院党组首先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干警为本理念,注重尊重干警的个人价值,爱护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培养干警的健康情趣和行为习惯,为干警提供展示个人才华的载体和平台,为干警创造释放潜能、体现价值、实现抱负的机会。其次是注重激发干警的新思维。以不同方式,在全院形成浓厚的“文化兴院”氛围,使全院干警实现了由行政管理思维向司法管理思维的转变,由单纯的权力思维向权力和服务并存思维的转变,由“唯法律至上”思维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思维的转变。同时加大了投入力度,完善了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条件。目前,在该院由精神文化引领,由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所展现的具有湘乡法院特色的文化体系已初现雏形,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效性不断增强,团结、文明、求真、创新、争先、奉献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助推该院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巨大动力。

  二、夯实载体,全力推进物质文化建设

  湘乡法院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法院文化底蕴,特别注重文化载体的构筑。一是强力打造“两庭”建设标准化样板。目前,该院所有的法庭已全部改扩建完毕,每个法庭都配备了办案用车、远程签章系统,审判设施全部更新,办公网络化,优先保障法庭的各项经费。现在的法庭审判办公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威严。院党组对法庭工作的重视,大大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出现了机关干警争着下法庭、法庭干警比学赶超的新现象。二是在硬件建设上充分体现文化理念。该院审判办公大楼和六个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布局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给人以神圣感。院机关从“法官之家”活动中心到到审判法庭内警句格言,都体现了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使干警在文化氛围中感受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三是服务功能更加齐全。机关和法庭从方便当事人入手,全部实行开放立案、当即排期;开辟了当事人专门休息区域,放置了饮水机和笔纸,为当事人营造一种和谐、温馨的诉讼环境。四是开通了“湘乡市人民法院网”。网站自2009年开通以来,干警借助“办案札记”、“ 法官出镜”、“书画摄影”等文化板块,踊跃投稿,纷纷推出自己的调研成果及文化作品,既为干警提供了展示自己成果的平台,又能使人民群众更充分、更全面地了解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动态和法院干警的精神面貌。五是注重以学术交流提高队伍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实践能力。该院注重加强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不定期组织不同层面的学术研讨会或派法官到外地参加学术研讨,不断更新干警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理念。该院每年派出2、3批次人员到全国各地参加学术研讨,这对法官开拓视野、更新知识、提高法学理论水平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这种氛围下,该院干警继续学习蔚然成风,117名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其中有法学(法律)硕士9名。自实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有17名干警获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

  三、规范管理,努力提升行为文化层次

  湘乡法院在加强行为文化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从法官职业认知、自我发展和情感需要中把握法院队伍建设规律,建立了科学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进程,该院近年来,先后完善了司法决策、队伍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20多项制度。特别是该院制订的《说情黑名单登记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意义,进一步营造了人民法院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以抓仪容仪表、交往礼节、文明用语,加强礼仪建设;以抓考勤纪律、保密纪律、形象纪律,加强纪律建设;以抓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加强廉政建设;以抓庭审语言、庭审纪律、庭审礼仪,加强技能建设。同时,将司法行为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干警严守法定程序、恪守职业准则、遵守党纪国法的良好意识。三是不断加强廉政教育文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公布后,该院及时组织干警开展学习和讨论,并将其印制在“司法监督卡”上发送给当事人。同时,该院还将“五个严禁”和湖南省政法干警“六个严禁”制成小卡片,发给每个干警,并在院机关审判楼电子屏幕上长期滚动显示。四是引入外部监督机制。近年来,该院先后聘请了20多名执法监督员,对干警的司法行为、形象、业内外纪律作风以及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创新地在执行异议审查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和执行监督员参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研究制度,有效规范了干警的司法行为。五是建立了“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将干警每年司法状况、遵守纪律、受到投诉,以及受到处分等情况,逐年建档,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六是组织开展了“法官论坛”、“发改案件评析”、“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以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职业技能和工作责任心。近年来,该院法官人均结案不断上升,结案周期不断缩短,发回改判率不断下降。2010年法官人均结案101件,结案周期为61天,发改率为1.48%。七是不断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该院分别成立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棋牌等协会,利用自己的场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体育竞技活动。如全院干警健身活动、篮球比赛、羽毛球比赛等,既丰富了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警的体质,又为干警营造了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增强了干警的集体意识和凝聚力。该院还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体育、文艺活动,向外界展现湘乡法院干警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近三年,该院组队参加的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得各类奖项10余次。

  四、丰富内涵,多元创新精神文化“产品”

  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本质与核心,它决定着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向,是引领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为此,湘乡法院在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中,突出精神文化的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精神文化“产品”。一是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培养干警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集体主义与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以自己的有效作为,充分体现司法活动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切实解决“为谁司法,靠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根本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把“吃的苦、舍得死、耐得烦”的湘乡精神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核心,着力打造符合时代精神和湘乡特色的文化品牌,形成了“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以培养队伍“崇尚道德,牢记宗旨;尊崇法律,伸张正义;精益求精,知行合一;勤政进取,恪尽职守”的湘乡法院和谐文化精神和法官职业道德情操。三是以法院的争创目标引导干警的奋斗目标。目标是前进的动力,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湘乡法院结合实际,提出了“五年创省优”的争创目标。目标提出后,深受全院干警的广泛支持,从院领导到一般干警都为之而奋斗。随着“创优”工作的层层推进,全院争先创优氛围日渐浓厚,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大幅增强,干警个人追求服务于集体利益的意识也日渐明显。四是注重培养塑造身边的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典型是一面旗帜,是一种精神力量,多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了每年一次的“优秀法官”的评选,从审判、执行一线抓优秀干警的选树。每年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推荐3—4名“优秀政法干警”或“优秀法官”,近三年,先后有10名同志获得殊荣。该院虞唐法庭庭长龙元国被评为湘潭市“三百工程”优秀庭局长,潭市法庭副庭长童长鸣被评为湘潭市“三百工程”调解能手。这些先进优秀人物集中体现了法院干警的价值观,也折射出法院干警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的精神风貌,更反映了湘乡法院文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效。

  湘乡法院以先进的文化为指导,打造出了具有法院特点和文化特色的品牌,从根本上改变了干警的精神面貌,增强了干警的团队意识,促进了审、执工作的全面发展,开创了法院工作新局面。但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领导者的高瞻远瞩,需要全体干警长期不懈的努力,更需要上级法院的精心培植。在上级法院支持下,湘乡法院的付出一定会结出累累硕果,湘乡法院文化品牌也必将在三湘大地生根开花。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曾仁平 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