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我院启用“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追薪二十多万
作者: 熊彩峰  发布时间:2014-01-14 09:47:14 打印 字号: | |
  元月3日,新年上班的第二天,我院的大院内却热闹非凡。来自湘乡经济开发区一家农民工密集型企业的100多名农民工聚集在这里,当领到被拖欠了2个多月的工资时,员工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他们感激地称道:“终于可以过个好年了!湘乡市法院的法官兵贵神速,贴心为农民工维权追薪,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2013年12月13日,我院潭市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原告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某鞋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双峰某鞋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原告方受被告方委托加工鞋面39240双,双方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了对账,被告尚欠原告公司25元多,被告一直未支付该笔费用,使得原告公司经济紧张,已拖欠员工2个月的工资,无奈之下,原告便将被告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及早给付欠款。受理该案后,湘乡市法院高度重视,要求潭市法庭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此案处理好,由潭市法庭庭长亲自办理该案。承办法在了解案情后,立刻启动便民诉讼绿色通道,立即前往湖南省双峰县对被告方公司在双峰县的存款进行了查询,采取了强制措施,并找到了该家公司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督促其主动调解,一方面告知其农民工务工的辛酸和贡献,另一方面又耐心地向被告方澄清利弊,告知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双峰县某鞋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湘乡某鞋业有限公司加工费人民币251 224元(含已经支付给原告湘乡某鞋业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00 000元),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付清。”

元月3日,被告的执行款打到了法院的专项账户上,我院立即通知原告方来领取执行款,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来源:潭市法庭
责任编辑: 熊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