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9时,湘乡市山枣镇政府大会议室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我院2014年下乡巡回办案正式拉开帷幕。
当天上午,我院刑事审判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庭举证、质证、辩护等环节,合议庭当场作出判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在庭审休息期间,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波还就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失火罪等法律知识,结合本案的情况进行了现场以案说法。
山枣镇村干部和附近村民100余人参加了旁听。参与旁听的村民一致认为,法院把法庭开到了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让群众了解了法院的工作程序和案件的事实真相,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增长了法律知识,受到了法制教育,并纷纷表示今后将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守纪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