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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基层民庭法官的一天
作者:丁格  发布时间:2016-07-05 16:40:34 打印 字号: | |
  2016年5月25日一大早,湘乡市人民法院东山法庭副庭长胡湘玲又如往常一样忙碌起来了。

这天开庭的案子是一个离婚案,原告是湘乡本地人,而被告则是广东廉江人,两人于2006年在深圳打工相识,2008年登记结婚,却因生活琐事累积、夫妻争吵日益增多而在2014年初就已经分居了,被告领着孩子已回广东居住两年多,再也不愿意和原告联系。胡庭长早在这个案子开庭之前就多次与被告联系,希望能为原被告搭建沟通的桥梁,而被告起初在接到胡庭长的电话时却还怀疑胡庭长的法官身份,以为接到了诈骗电话。经过胡庭长的反复释疑、耐心劝导,被告才愿意接收法院传票,准时出庭。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离婚的意愿十分坚决,只是在孩子的抚养权方面有所分歧。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又在庭审过程中耐心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调解时,胡庭长有理有据、合理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不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即孩子暂时由被告抚养,由原告支付抚养费,待孩子有识别能力时由其自择。

然而被告此时又提出她订了下午四点半就回广东的车票,之前以为出庭就能马上离婚,希望法官能在她回家之前给她调解文书了却她这桩心事。虽然此时离下班时间已只有二十几分钟,为了让当事人安心,胡庭长毫不犹豫答应了加班加点也要把这个调解书制作出来,让被告在回家之前就拿到调解书。

这天的午休过去了,胡庭长牺牲了这段休息时间,将文书制作完毕并前往院办加盖了公章。

下午,如约前来的被告接到了调解书,不由为胡庭长耐心、细致、极为敬业的精神所折服,她提出送上一面锦旗,被胡庭长婉言拒绝。送走被告的胡庭长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她为再次圆满调解一起案件而感到由衷地高兴。这就是基层法院民庭法官普通而又充实的一天。
来源:东山法庭
责任编辑: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