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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因“疫”所困,湘乡法院远程调解为之解忧
作者:陈军  发布时间:2022-04-11 09:31:52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上午,承办法官拨通了被执行人黄某某的电话,催促其自觉履行债务。
    “你们是不是想要搞死我才心甘,我的银行卡都被冻结了,微信账户里才5.7元也被你们冻结了!”法官刚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电话那头便传来了黄某某的怒吼声。
    法官并没有因此恼怒,而是劝黄某某冷静下来,讲述一下自己的情况。原来黄某某现在在深圳,因为疫情的原因,被隔离在其租住的小区里,足不能出户,更别说外出工作,加上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每天只能靠社区送的配餐度日,连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所需都困难,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知道了黄某某目前生活困顿、举步维艰,法官迅速联系上了申请执行人王某,将黄某某的处境告知了对方。3月23日,法官利用电话、微信远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远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考虑到黄某某目前还没有找到工作,王某同意黄某某从6月份再开始还款,每月还3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且疫情时期情况特殊,法官并没有拘泥于传统的在同一份执行和解协议文本上签字的方式,而是将调解协议的电子版发给双方,王某打印签字后邮寄至湘乡市人民法院,而黄某某因被隔离不能外出,无法打印,亦无法邮寄,法官同意他将执行和解协议手抄一份并签字后拍照上传,再将聊天记录截屏后附卷佐证。

   

    法官还仔细查询了黄某某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发现里面有将近10000元,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同意后,将黄某某其中几个银行账户总计将近4000元的存款予以解除冻结,以解其燃眉之急。
    4月1日,黄某某被解除隔离,现在已经离开深圳,到了海南,准备在那里寻找一份工作。电话里,他对湘乡市人民法院及法官提供的帮助表示了由衷地感谢。
    “司法为民”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司法领域的重要理念,作为执行法官,不仅要切实保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于被执行人的困难,也应予以密切关注,并为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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