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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我院三个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
作者:沈香香  发布时间:2023-03-16 11:27: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乡市人民法院三个人民法庭被湘潭中院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分别是:虞唐人民法庭、东山人民法庭、棋梓人民法庭(排名不分先后),展现了湘乡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庭风采。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窗口”,“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最前沿的“桥头堡”。一年来,湘乡法院人民法庭紧紧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开展工作,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站稳人民立场,深入基层群众,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深化诉源治理。基层村委、乡贤、法庭三方合力,打造乡村基层社会治理“一盘棋”格局。

    多元化解决纠纷。运用“云上法庭”、电子送达等方式线上线下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努力将矛盾就地解决。

    加强法治宣传。培育基层调解力量,通过开展巡回办案、普法宣传、纠纷化解建议等形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领乡风文明。

2022年法庭共审结案件1829件,结案率96.93%,调撤率50.41%,平均审理周期33.76天,同比缩短12.85天。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就地解纷、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各法庭参与纠纷联调、问题联治260余次,开展“法律门诊”、巡回法律服务70余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