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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快准狠!连人带车当场扣押
作者:刘桂林  发布时间:2023-07-12 09:31:35 打印 字号: | |

2023年6月6日,早上8点钟整,伴随着一阵阵急促的警笛声,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刘桂林法官一天紧张的执行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今天执行的是一起湘乡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娄底某某公司、姚某波、姚某文合同纠纷案,经过近十小时来回八百余公里的长途奔袭,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姚某波名下宝马车一辆,连带被执行人姚某波一并强制带回湘乡市人民法院。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湘乡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娄底某某公司、姚某波、姚某文合同纠纷一案,经过一审、二审确认,被执行人娄底某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湘乡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3145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姚某波、姚某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查明,因疫情等各方因素影响,被执行人娄底某某公司已处于停止运营状态,申请执行人湘乡市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也因相关货款、运费迟迟无法到位,导致资金紧张,经营状态堪忧。2023年4月17日,湘乡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

湘乡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当即立断,迅速查封被执行人姚某波名下车辆、长沙房产被执行人姚某文名下娄底房产,查控被执行人相关账户,离执行案款仍有差距。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湘乡法院执行局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并经多次走访调查,终于又确定被执行人姚某波在岳阳的居住其他车辆停放场所。意识到机不可失,6月6日早上8时,承办法官火速带领三名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姚某波居住地岳阳市岳阳楼区某小区。到达现场后,经过与被执行人姚某波斗智斗勇,执行干警成功将车辆扣押,一并将被执行人姚某波强制传唤至本院。执行法官对其梳理案情,讲明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经过近十小时的紧张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此次强制执行活动真正体现了执行利剑“快”“准”“狠”的特征,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企业保驾护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上”,湘乡法院执行局干警一直坚守初心,始终将群众权益“执”于心间,带着当事人的期盼“行”在途中。

 
责任编辑:综合办